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4-02-0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研究与信息中心点击:935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胜祥所作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州委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高效能监督推动中心任务落实,高水平决议决定体现人民共同意志,高标准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代新迪庆贡献人大力量!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