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到三县(市)开展执法检查

日期:2023-03-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研究与信息中心点击:1503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313日至17日,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由常委会副主任余金全带队前往三县(市)就《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香格里拉市总工会、建塘镇金龙社区、小中甸镇政府、和平村委会昌都学村民小组、承恩寺,德钦县司法局、升平镇敦和社区、奔子栏镇书松村委会贡尼顶村民小组、云岭乡政府、红坡村委会、红坡寺,维西县民宗局、康普乡岔枝村委会、永春乡庆福村、塔城镇启别村委会哈达村民小组、寿国寺走访座谈,详细了解《条例(修订)》贯彻实施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各县(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县(市)贯彻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州委“一决定、一意见”,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条例(修订)》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要总结提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标杆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弱项,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中打造特色亮点。三是政府要充分发挥好服务功能,协调各部门配合民宗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力度统筹推进《条例(修订)》贯彻落实;民宗部门要吃透上级政策,摸透基层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四是要创新宣传载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条例(修订)》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宣传有成效有氛围。

责编:木晓怡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