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
(2022年11月23日迪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6件)
(一)单行条例
1、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22年-2023年
起草部门:州水务局
责任部门:州司法局
人大联系委室:民宗委
2、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23年-2024年
起草部门:州民宗委
责任部门:州司法局
人大联系委室:民宗委
3、废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24年-2025年
起草部门:州林草局
责任部门:州司法局
人大联系委室:民宗委
(二)地方性法规
1、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完成时限:2022年-2023年
起草部门:州文旅局
责任部门:州司法局
人大联系委室:教科文卫委
2、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完成时限:2023年-2024年
起草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州司法局
人大联系委室:农环资工委
3、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
完成时限:2025年-2026年
起草部门:州民政局
责任部门:州司法局
人大联系委室:社建和法制工委
二、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7件)
(一)单行条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小中甸水库管理条例》
(二)地方性法规
1、《迪庆藏族自治州纳帕海湿地保护条例》
2、《迪庆藏族自治州公路路域环境保护条例》
3、《迪庆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4、《迪庆藏族自治州城乡传统风貌条例》
5、《迪庆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6、《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
三、有现实需要但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3件)
(一)单行条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二)地方性法规
1、《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保护管理条例》
2、《迪庆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