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1-03-0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州人大法制委点击:1383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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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3月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71次主任会议通过)

迪庆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新迪庆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做好2021年立法工作,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立法实践,努力做到更加自觉、主动地通过立法实践贯彻和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坚持价值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需要州委研究的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由常委会党组向州委请示报告。二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在州委领导下,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强化对具体立法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人大相关专委、常委会相关工委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核工作力度,密切审查审议过程中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提高法规起草审核、审查审议水平。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做好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评估、调研、审议等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征求人大代表对法规草案稿的意见建议。三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落实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地方立法权限,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科学立项,把突出地方特色、推进精准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充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听取基层意见、解决立法问题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科学立法的依托、民主立法的基础。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积极发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主动审查职能作用,加强报备机关与审查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平台,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五要加强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紧密结合立法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全面反映我州法治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做好法规案起草、审议阶段和通过后的宣传工作,拓宽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要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立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强化立法人员培训,注重立法人才培养,配齐配强立法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保证地方立法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与州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相衔接,2021年度立法计划,拟安排正式项目1件、预备项目1件和部分调研项目,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正式项目(1件)

迪庆藏族自治州纳帕海保护条例

该条例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负责起草,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负责一审,2021年7月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社建和法制工委负责二审,于2021年11月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预备项目(1件)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修订)

三、调研项目

对拟列入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部分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四、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有关方面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立法质量,并按时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立法计划在实施中确需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二)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和法规专项清理等情况,若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的,适时列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审查议程。
 

责编:高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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