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学著所作的《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州“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及时组建普法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完善普法工作措施,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为平安迪庆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对我州“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州建设,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纲要。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关于“八五”普法的重要部署要求,提炼固化我州“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实效补齐短板,开创法治迪庆新局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注重研究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措施,增加经费人员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减少普法“盲区”和“薄弱环节”,确保普法工作成效,助推迪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等普法队伍建设;发挥好州、县(市)普法办在普法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切实提升我州普法工作水平。
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州“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8月 11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迪庆州“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要求,州普法办将于7月6日至17日对全州“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针对这一情况,州人大监司委在58次主任会议上进行了报告,会议同意将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作为新增内容纳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议题。为便于常委会审议好该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华、州人大监司委相关人员以参加州“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形式,于7月11日至17日,按每个县(市)区检查验收1个乡镇、1个行政执法单位、1个学校、1个企业的要求,分两个组对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开发区“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州级部门和德钦县普法情况进行了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6年12月我州“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打造法治政府为核心,充分利用“纪念日”、主题“宣传月”、“千促”、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重要活动及节点,不断深化普法宣传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以宪法为统领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总体上,各级各部门能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健全、重点普法内容宣传到位、重点对象学法推动有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加强、深化依法治理成效明显。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推进依法治州各项工作,为平安迪庆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我州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一)个别部门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一些部门领导对普法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未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没有进行认真研究和系统部署,职责任务不明确,宣传教育形式单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少数部门经费投入不足,保障机制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到位,资料归档不规范。
(二)未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存在短板。有些部门在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只抓住一些侧重点,选择性普法,存在漏洞和死角。比如在“法律知识七进”活动中,未能做到企业全覆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建设工作滞后。
(三)各成员单位之间联动协作不够,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和部门普法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普法各成员单位之间缺乏沟通,整体协作配合力度不够。相关主体责任部门、服务部门、执法部门在履行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等重要职责方面落实还不够到位,自身优势发挥不明显,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特别是法治讲师团成员流动性大,时间和质量难保障,未能做到全覆盖。
(四)好的经验和亮点未作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力度不够。我州在普法过程中呈现一些特色鲜明的亮点和好的做法,比如维西县塔城镇建立的“五户联帮联保”普法宣传进村入户等普法举措,群众参与度高、针对性强,普法效果明显,对塔城镇“七五”普法的推进及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维西县第三中学校刊设立“普法在线”专栏,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适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深受师生欢迎。但这些好的做法未得到较好的总结、宣传和推广,没有形成全社会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意见建议
针对“七五”普法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好我州“八五”普法规划纲要,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依法治州成果,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纲要。普法工作承接立法、融于执法和司法、推动守法,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为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州县(市)普法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我州以往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关于“八五”普法的重要部署。
(二)加大资金投入,努力补齐短板营造法治氛围。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健全和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抓、能落实、可持久。把广泛普法同严格执法相结合,各部门在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把传统宣传模式与新媒体运用充分结合,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建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三)强化队伍建设,实现普法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重视专兼职相结合,不断充实普法工作力量,完善“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等普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好州、县(市)普法办在普法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切实提升我州普法工作的整体格局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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