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州委一楼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明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徐、肖武、杨建华、余桂芬、秘书长浦江等出席,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林志波,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丽军,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宇,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凯石等法定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实际到会15人,符合法律规定。
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驻州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以集中审议讨论形式进行。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普鲁华同志辞职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州监察委员会和州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听取了州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以无记名电子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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