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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宇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9年12月25日迪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宇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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